8月30日,上海明佳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喜获2019-2020年度上海市级文明单位。明佳集团连续7届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自2007年首次获得该荣誉称号以来,明佳集团不断巩固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已经连续14年保持“上海市文明单位”殊荣。这不仅是对明佳集团多年来发展的一种肯定,更是对明佳集团未来发展的一种鞭策。作为上海本地早期的房地产企业之一,自1993年第一家实业公司开办以来,一直以稳健的经营风格立足市场,先后获得“上海市虹口区重大纳税贡献奖”、“上海市私企百强企业”,“上海市三星级诚信单位”等称号。经过初创期资本积累和成功并购,集团从单一从事房地产开发,转型已成为股权投资和科创服务平台二大核心产业并举的综合型集团公司。
作为上海市文明单位,明佳集团在发展中一贯秉承“以人为本,超越自我,诚信敬业”的企业核心价值,以创新转型,做优做强,以资本运作,开拓市场,以科学、严谨、规范的管理提升全方位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抗灾救援、助学助残、公益捐助、社区志愿等一系列慈善公益服务,一直用实际行动为上海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努力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卓越企业”。